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2024年11月29日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11-29 10:49:41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李娟 |          浏览量:23240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决定: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25年1月12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双峰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双峰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双峰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双峰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双峰县2025年县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双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双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双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表决通过双峰县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2024年度县级民生实事事项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票决2025年度县级民生实事事项;其他。

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会议日期,常务委员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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